關于選聘大鵬新區(qū)政府購買社會工作服務項目評審委員會成員的公告
(新區(qū)擬籌建大鵬新區(qū)政府購買社會工作服務項目評審委員會,在社會工作服務項目評審中提供決策咨詢和技術支撐作用,現公開選聘評審委員會成員。)
為加強政府購買社會工作服務項目的管理,發(fā)揮政府購買社會工作服務項目評審委員會(以下簡稱“評審委員會”)在社會工作服務項目評審中提供決策咨詢和技術支撐作用,保證評審工作“公開、公平、公正”,根據《深圳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fā)深圳市提升社會工作服務水平若干措施的通知》(深府辦規(guī)〔2020〕11號)要求,結合新區(qū)實際,擬籌建大鵬新區(qū)政府購買社會工作服務項目評審委員會。現公開選聘評審委員會成員,具體事項如下:
一、評審委員會成員組成
評審委員會成員由相關職能部門工作人員、社工行業(yè)專家、法律專家和財會專家等專業(yè)人員組成。相關職能部門的評審委員會成員由各職能部門推薦產生,其他專家評審委員會成員采用公開征集、自我推薦的方式。統(tǒng)戰(zhàn)和社會建設局根據申請人提交的申請材料、信用信息等,按照“滿足條件、擇優(yōu)選聘”的原則進行選聘。
二、評審委員會成員選聘條件
(一)政治立場堅定,擁護黨的領導,自覺維護意識形態(tài)安全,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遵守國家法律、法規(guī),熱心參與社會工作事業(yè);
(二)社會公信力高,工作責任心強,能夠獨立、客觀、公正、實事求是地提出意見和建議,具有良好的職業(yè)道德,廉潔自律,遵紀守法,無行賄、受賄、欺詐等不良信用記錄;
(三)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獲得國家社會工作師職業(yè)水平資格證書中級以上證書;從事相關社會工作服務滿8年;在高等院校從事社會工作領域研究、教學的專家、學者且工作滿4年;從事法律(具有律師執(zhí)業(yè)資格證)、財會(具有相關高級技術職稱,或具有注冊會計師證或稅務師資格)領域工作滿8年;
(四)熟悉社會工作或者政府購買服務相關政策、標準和法律法規(guī);
(五)承諾以獨立身份參加評審工作,依法履行評審委員會委員工作職責并承擔相應法律責任,遵守評審工作相關回避要求;
(六)年齡不超過70周歲,身體健康,能夠承擔評審工作;
(七)申請成為評審委員會成員前三年內,無重大違法記錄、被列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的不良行為記錄;
(八)未擔任企業(yè)、社會組織(社會工作行業(yè)組織除外)等承接主體受薪的理事、機構管理人員或者董事、監(jiān)事、高級管理人員;
(九)在時間和精力上能保證完成評審工作。
三、申請材料
申請人應提供以下申請材料:
(一)個人簡歷、本人簽署的政府購買社會工作服務項目評審委員會成員自薦表和承諾書(詳見***);
(二)一寸彩照;
(三)個人身份證、專業(yè)技術職稱證書或者具有同等專業(yè)水平的證明材料、學歷和學位證書、學信網學歷認證報告(認證時間為提交材料前近三個月內)。
以上材料的掃描件請于2021年5月9日前以“評審委員會申請材料+姓名”發(fā)送到郵箱:minzhengke@dpxq.gov.cn。
四、選聘結果公示
擬聘任成為評審委員會成員的名單至少公示三個工作日,公示期滿無異議或異議不成立的,聘任為評審委員會成員,納入評審委員會成員信息庫統(tǒng)一管理。
五、其他事項
有關評審委員會成員選聘疑問可咨詢新區(qū)統(tǒng)戰(zhàn)和社會建設局民政科(聯系電話:0755-28333497)。
***:
1.大鵬新區(qū)政府購買社會工作服務項目評審委員會成員自薦表
2.大鵬新區(qū)政府購買社會工作服務項目評審委員會成員申請書
大鵬新區(qū)統(tǒng)戰(zhàn)和社會建設局
2021年4月22日
***:
1.***1:大鵬新區(qū)政府購買社會工作服務項目評審委員會成員自薦表.docx
2.***2:大鵬新區(qū)政府購買社會工作服務項目評審委員會成員申請書.docx